備份格式

此選項會定義保護計劃所建立之備份的格式。其僅適用於使用 11 版舊版備份格式的保護計劃。在此情況下,您可以將其變更為 12 版新格式。在此變更之後,此選項會變成無法存取。

此選項對信箱備份效。信箱備份一律使用新格式。

預設為:自動選擇

您可以選擇下列其中一項:

  • 自動選擇

    除非保護計劃將備份附加至舊版產品所建立的備份,否則將使用 12 版。

  • 12 版

    在多數情況下,建議使用新格式進行快速備份和復原。每一個備份鏈 (完整或差異備份,以及與之相依的所有增量備份) 都會儲存至單一 TIBX 檔案。

    使用此格式,保留規則 [按照備份大小總計] 無效。

  • 11 版

    為回溯相容性而保留的舊版格式。其可讓您將備份附加至舊版產品所建立的備份。

    此外,如果您希望完整備份、增量備份和差異備份是不同的檔案,請使用此格式 (搭配 [一律增量 (單一檔案)] 之外的任何備份配置)。

    如果備份目的地 (或者複寫目的地) 是已啟用重複資料刪除的受管理位置,或者已啟用加密的受管理位置,則會自動選擇此格式。如果您將該格式變更為 12 版,則備份將失敗。

    您無法使用 11 版的備份格式,備份資料庫可用性群組 (DAG)。只有 12 版格式支援備份 DAG。

備份格式和備份檔案

對於可以使用檔案管理員瀏覽的備份位置 (例如本機或網路資料夾),備份格式會判定檔案數目及其副檔名。您可以使用 [備份檔案名稱] 項來定義檔案名稱。以下表格會列出可依機器或信箱建立的檔案的清單。

  一律增量備份 (單一檔案) 其他備份配置

版本 11備份格式

一個 TIB 檔案與一個 XML 中繼資料檔案

多個 TIB 檔案與一個 XML 中繼資料檔案 (傳統格式)

12 版備份格式

每個備份鏈一個 TIBX 檔案 (完整或差異備份,以及所有相依的增量備份)

將備份格式變更為 12 版 (TIBX)

如果您將備份格式從 11 版 (TIB 格式) 變更為 12 版 (TIBX 格式):

  • 下一次備份將為完整備份。
  • 在可以使用檔案管理員瀏覽的備份位置 (例如本機或網路資料夾),將會建立一個新的 TIBX 檔案。新檔案將會以原始檔案命名,但附加 _v12A 尾碼。
  • 保留規則和複寫只會套用到新的備份。
  • 舊的備份將不會遭到刪除,而且仍然保留在 [備份儲存] 索引標籤上。您可以手動刪除這些備份。
  • 舊的雲端備份將不會耗用雲端儲存空間配額。
  • 舊的本機備份將會耗用本機備份配額,直到您手動刪除這些備份為止。
  • 如果備份目的地 (或者複寫目的地) 是已啟用重複資料刪除的受管理位置,則備份將會失敗。

存檔內重複資料刪除

12 版格式支援存檔內重複資料刪除。

存檔內重複資料刪除使用用戶端重複資料刪除,其中包含下列優點:

  • 透過內建的區塊層級重複資料刪除功能,大幅減少任何類型資料的備份大小
  • 有效處理硬式連結可確保沒有儲存重複
  • 雜湊型區塊

系統預設會針對 TIBX 格式的所有備份,啟用存檔內重複資料刪除。您不必在備份選項中啟用該選項,也無法加以停用。